【全球快播报】适用违约金什么意思
找法网| 2022-11-01 15:49:57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适用违约金什么意思

适用违约金的意思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违约金既具有赔偿性又具有惩罚性。是否采用违约金这一补救办法,必须是由合同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明承约定,否则,当事人一方无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还规定,违约金视为违反合同的损失补偿,是一种补偿性的经济制裁措施。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另一方不得再要求赔偿损失(赔偿需有证据违约金不需举证)。

二、合同违约金太高可以起诉至法院吗

合同违约金太高可以起诉至法院。对于违约金的数额,如果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为由向法院提出减少违约金请求,则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由出借方对实际损失进行举证。找法网提醒您注意,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的,则只能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三、合同违约金是否缴纳增值税

合同违约金是否缴纳增值税要区分以下不同的情况:

1.合同已履行,纳税义务已发生,销售方收取的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需要缴纳增值税,可以并入销售额开票。

2.合同已履行,纳税义务已发生,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购买方不属于增值税纳税人,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不缴纳增值税。

3.合同未履行,销售方收取的违约金。没有交易行为,就没有产生纳税义务,没有与交易行为有关的“价款”,自然也就不存在“价外费用”。因此,若合同未履行,作为销售方收取的违约金不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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