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侵权行为有哪些_全球快看
找法网| 2023-01-22 07:06:01

一、民事诉讼法侵权行为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侵权行为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

1.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

3.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

4.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

5.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找法网提醒,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二、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如下几项:

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即行为人的侵权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害,须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过错责任是侵权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别侵权行为外,一般侵权行为均适用过错归责原则。

2.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严格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受害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加害人的行为或者物件所致,加害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论其是否存在主观上的过错,除非加害人能够证明存在法定抗辩事由。

3.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加害人和受害人对造成的损害事实均没有过错,而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支付能力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由双方分担损失。

三、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的区别

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有如下区别:

1.归责原则不同

侵权责任通常以过错责任为基本原则,而仅对极少的特殊侵权行为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违约责任采用严格责任原则。

2.举证责任不同

在一般侵权责任中,受害人有义务对加害人的过错举证,在特殊侵权责任中,由加害人反证自己没有过错。违约责任中,违约方应当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3.责任承担方式不同

侵权损害赔偿包括财产损害赔偿、人身伤害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损害赔偿范围、方式不能由当事人事先约定。违约责任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赔偿方式范围可由当事人事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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