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离职如何处理
(资料图)
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离职的处理方式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离职档案转到哪里
离职档案转到户口所在地街道或者户口所地人才中心。如果选择放在户口所在地街道,需要本人拿身份证、户口本到街道办理,由街道出调档函到现在存放档案单位调取。不过如果档案存在在街道按无业处理,没有工龄累计。如果选择放在户口所在地人才中心,需要本人拿身份证、户口本办理,人才中心审核属于职工档案并且属于户口属于辖区范围的,会出调档函到现存档案单位调取。在人才中心存放档案可以计算工龄。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三、试用期自动离职有工资吗
试用期自动离职有工资。找法网提醒您,劳动者只要实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其付出劳动的天数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来向其支付工资,并且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其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