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转让怎么作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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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作价方式有如下几种方式:
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
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
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
4.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评估价法”。
5.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
二、股权转让有哪些规则
股权转让有如下规则:
1.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三、股权转让成功后标志是什么?
股权转让成功后标志是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受让方取得股东资格。一般情况下以当事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有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为标准。
若公司不履行上述义务时,并不能产生否定股权转让的效力。但是由于公司未办理相关变更手续,股权转让完成的效力仅具有对内对抗的效力,不能对抗公司外部的当事人。找法网提醒,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双方业已履行完毕,虽未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不影响受让方取得股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