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时间超过了怎么办
工伤认定时间超过了,就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即使提出了认定申请的,也不会被受理的。工伤职工只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用人单位愿意赔偿的,不受限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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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的材料为:
1.《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的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
找法网提醒您:办理申请认定时需要带齐相关证件,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三、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属于工伤的情形包括: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伤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