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效力的具体内容
找法网| 2023-03-08 20:10:46

一、劳动合同的效力的具体内容

劳动合同的效力的具体内容如下:

1.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资料图)

2.任何一方不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当事人可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和提起诉讼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3.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履行法律规定的特别程序。

4.对劳动合同关系的第三方亦有拘束力,任何人不得故意破坏已经存在的劳动合同,不得引诱或强制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违约,否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的三种期限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三种: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一般多久给员工

劳动合同一般应该在建立劳动关系以后的一个月之内就发给员工,因为超过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的话,从第2个月开始员工理论上就可以跟公司索要双倍工资了。不过,法律上也没有规定公司必须要去先发一份通知书,一般都是直接跟员工签合同的。

未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分享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