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有哪些限制条件
找法网| 2023-03-24 07:10:09

一、失信人有哪些限制条件


(资料图)

失信人有以下限制条件: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0.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11.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二、怎样会被纳入失信人名单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找法网提醒您,只有贷款机构认为借款人欠款金额过大、性质恶劣,那么有可能会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一旦判决生效,如果借款人拒不还款,那么就会进入失信人黑名单。

三、解除失信人怎么做?

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根据相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8.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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