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重新做伤残鉴定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找法网| 2023-04-04 18:10:19

一、申请重新做伤残鉴定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申请重新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是收到鉴定结论之后的15天之内。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资料图】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二、伤残鉴定能赔多少钱?

找法网提醒您,伤残鉴定的赔偿项目: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三、伤残鉴定一级严重还是十级

伤残鉴定一级比十级严重。伤残等级分为十个级别,伤残等级是从小数往大数上数,以一级最高,十级最低。伤残等级是指一个人的伤残程度,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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