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看守所犯人手续如何办理
找法网| 2023-04-09 08:01:28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探视看守所犯人手续如何办理

探视看守所犯人手续的办理是持本人身份证向看守所提出申请。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如果送去物品和钱款的,应当经看守所的批准、检查。找法网提醒,如果是犯罪嫌疑人被关押看守所的,家属是不能看望的。

二、被关押看守所要通知家属吗

被关押看守所原则上要通知家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可知,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三、看守所拥有的职权

1.对在押人员有实行看管、教育、押解、组织劳动、生活及卫生管理、检查携带物品、查阅来往信件、监视接见等权利。

2.对在押人员违反监规的,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反省。以图谋行凶、逃跑、自杀等严重影响监所安全的在押人员有权加载械具。

3.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实行人的法定羁押期限即将到期而案件未审理终结的,有权通知办案机关迅速审结;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有权将情况报告人民检察院。

4.在执行职务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有刑讯逼供或其他违法行为时,有权当面制止,并直接向有关机关和检察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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