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条件有哪些限制
【资料图】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条件的限制如下: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0.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11.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二、怎样会被纳入失信人名单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只有贷款机构认为借款人欠款金额过大、性质恶劣,那么有可能会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一旦判决生效,如果借款人拒不还款,那么就会进入失信人黑名单。
三、怎么撤销失信人
找法网提示您,撤销失信人的方式如下:
1.主动申请解除:如果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做法是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接到申请以后,法院会在15个工作日进行审核。一旦申请成功,将在3个工作日撤销失信被执行人。
2.提前申请解除: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人民法院会提前解除失信被执行人。
3.与申请人和解: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时已经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可以提交撤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