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处置的规定
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处置的规定是:应当将犯罪分子将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行为人犯集资诈骗罪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非法集资损失自负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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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损失自负,一般是指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1.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在实践中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人一般根据具体情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论处。
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3.参与非法集资的损失由个人承担。
4.从整体来看,虽然再次明确了“集资参与人损失自负”的观点,但也应当看到这种损失自负是最终结论。在此之前非法集资参与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对投资人来说,当集资人穷尽一切手段后,仍不足以完全清偿,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
三、非法集资财产处置难点
非法集资财产处置难点如下:
1.发现预防难。
2.调查取证难。一是非法集资涉案周期长,涉案人数众多,涉及地域广泛,涉案金额巨大,证据存在的时空跨度大,数量和种类繁多,客观上决定了证据收集和固定需要一段时间。
3.打击抓捕难。一是非法集资从实施到案发有一个较长的潜伏期,办案成本也很高。
4.追赃挽损难。找法网提醒您,由于非法集资款项并没有实际用于投资项目中,不是被嫌疑人转移挥霍,或将部份款项填补到前期兑付中,就是被用于支付公司运营、业务提成、旅游考察、购买礼品,因此案件即便侦破,群众的损失也无法全部追回。
5.协作监管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