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安置房购买需要注意什么
拆迁安置房购买需要注意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签订买卖合同办理交易过户,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注意资金安全,不要一次性付全款;注意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要求共有人签名;注意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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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交哪些费用
找法网提醒您,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交的费用如下:
1.买房人应缴纳税费:契税是按房款的1.5%,其中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交易费是按3元/平方米,测绘费是按各区具体规定,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是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2.卖房人应缴纳税费:交易费按3元/平方米,增值税按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个人所得税按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三、拆迁安置房能不能办房产证
拆迁安置房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要清楚什么是安置房,进而明确房产证的具体。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房产证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可以按照程序办理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