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医疗事故时应采取什么措施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发生医疗事故时应采取协商、调解、诉讼措施。当事人可以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封存或者启封病历,也可以委托进行血液或者药品检验。确认为医疗事故后,医疗机构应当予以赔偿。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二、医疗事故等级划分标准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事故等级赔偿标准有:
1.医疗费标准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
2.误工费标准为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为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其他赔偿标准。
三、医疗事故可以免责的情形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的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治造成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