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后开庭怎么回答问题
找法网| 2023-09-09 13:25:57

一、离婚起诉后开庭怎么回答问题

离婚起诉后开庭,在法庭上一定要如实回答问题,是怎么样就怎么样。


(资料图)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二、起诉离婚在开庭会问些什么问题

起诉离婚开庭会问:

1.法官首先询问原告和被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信息和代理信息;

2.法官核对身份信息后,会要求原告当庭说明诉讼请求;

3.被告会要求对原告的主张发表意见,比如是否同意离婚,原因是什么;

4.回答上述问题后,法院会询问原告,询问夫妻双方从认识到恋爱、登记结婚的时间点,然后询问离婚的原因;

5.法官将要求原告提供证据,然后要求被告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以确认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然后被告开始提供证据,原告质证了被告提供的证据;

6.法院提问事实,原告和被告可以互相提问;

7.事实调查结束后,法官总结了争议的焦点,原告和被告围绕争议的焦点发表了辩论;

8.最后描述,闭庭,签字记录,庭审结束;

9.回去等法院判决。

三、诉讼离婚需要庭前调解吗

诉讼离婚需要庭前调解。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找法网提醒您,调解是诉讼离婚中一个必经的程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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