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常州惠民保参保哪些情况不能报销
【资料图】
参保时间:2022年10月11日0时-2022年12月31日24时。
保险期间:保险期限为1年。自2023年1月1日0时起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止。
不予报销情形约定
1、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因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被保险人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相关法规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5)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但遵医嘱使用药物的情形不在此限;
(6)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7)战争、暴乱或武装叛乱、恐怖袭击等;
(8)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
(9)被保险人接受美容手术、矫形手术、变性手术或非因意外伤害而进行的整形手术;
(10)被保险人接受各类医疗鉴定,包括但不限于医疗鉴定、精神病鉴定、孕妇胎儿性别鉴定、验伤鉴定、亲子鉴定、遗传基因鉴定;
(11)工伤、医疗(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及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
(12)除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制以外,其他当地法律、法规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13)被保险人不符合入院标准、挂床住院或住院病人应当出院而拒不出院,从医院确定其离院之日起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挂床住院是指理正式住院手续的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每日非24小时在床、在院,包括在住院期间连续若干日无任何治疗,只发生护理费、诊疗费、床位费的情况);
(14)对于本产品保险合同载明的免赔额,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对于使用本产品约定的医保目录外35种特定药品的,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出药品费用的,本产品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使用未获得我国药品监督管理许可或批准上市的药品;
(2)相关医学材料不能证明特定药品对被保险人所罹患的疾病治疗有效;
(3)药品处方的开具与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批准的该药品说明书中所列明的适应症或用法用量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