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温州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全球动态
社保网| 2023-01-09 16: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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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省统一布置,浙江省于11月30日完成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启用工作。

浙江省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已启用

20222023年标准:浙江全省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按22311元(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月缴费基数下限仍按2021年度标准执行(为3957元)。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按22311元(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月缴费基数下限按4462元(月平均工资的60%)执行。

适用于参保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险种及类型缴费基数 上下限缴费费率月缴费金额 最低与最高
单位标准个人标准单位标准个人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39572231114%8%553.98-3123.54316.56-1784.88
失业保险3957223110.50%0.50%19.79-111.5619.79-111.56
工伤保险395722311按行业分类不承担按行业分类/

温州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有关法规,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所在地最低工资 的90%。我市自2022年8月起失业保险金月标准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调整后温州市失业保险金具体标准如下: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核定方法调整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方面,现行法规,缴费时间满1年,失业后可以领2个月失业金;缴费1年以上,每满8个月可以领取1个月失业金。修改后法规,缴费1年以上不满5年的,每满6个月,即可以领取1个月失业金,缴费5年以上的部分,每满8个月领取1个月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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