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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能否解除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能否解除,但是对于尚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原则上不能解除。如果继子女已经成年,并与继父母的关系恶化,经当事人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解除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找法网提醒,对于已经丧失劳动能力、而且生活困难的继父母,该成年继子女仍有义务承担其晚年的生活费用。
二、如何证明是继父母子女关系可以通过如下方面来证明是继父母子女关系:
1.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必须有证据证明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时,继子女未成年。
2.需要证明有共同生活的事实。
虽然如前所述有观点认为判断标准是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但单纯的给付一定钱财,而不在一起生活。
3.需要有证据证明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
对于究竟维持多长时间,法律没有统一规定。另外,在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教育因子女成年而自然终止的情况下,抚养、教育的时间可以考虑得短些;如果继子女尚未成年,但由于继父母与亲生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而继父母又不愿继续抚养继子女,则继父母对继子女抚养、教育的时间应考虑长些。
三、继子女应当赡养继父母吗?继子女是否应当赡养继父母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没有过任何的抚养教育,那么,他们之间只是纯粹的姻亲关系,双方无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继子女没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生活在一起,继父母对其进行了抚养教育,那么,他们之间就形成了相当于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继子女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