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观察:侵犯财产赔偿的法律规定
找法网| 2022-10-13 06:48:01
一、侵犯财产赔偿的法律规定

侵犯财产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如下内容:

1.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2.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资料图片)

3.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4.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管辖地的确定要看财产是不动产还是动产,具体如下:

1.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2.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被告的住所地或者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起诉方法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起诉方法有如下三种:

1.在行政纠纷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有权请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找法网提醒您注意,在刑事案件中,也可以另行就财产损害赔偿提出单独的额诉讼。

3.在纯粹的民事案件中,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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