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补偿计算方法:
1 婚前购房,双方(包含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落在一人名下。
2.双方出资,落在二人名下,不考虑出资情况,一概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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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方出资,落在对方一人名下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才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4.一方出资,落在自己名下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给对方补偿款即可
5.一方父母出资的,房子在对方或双方名下; 对双方赠与,共同共有。
6.与子女婚后财产共同出资构成的首付款,那父母出资视为对方的赠与。
7.双方父母出资,房子在子女双方名下的,即便出资额不等,也是平分。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找法网提醒您,离婚时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
三、离婚房产过户对方不配合怎么办离婚房产过户对方不配合处理方式如下:
1.离婚协议载明房产归一方所有的,另一方拒不协助过户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找法网提醒,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2.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都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