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公证的法律效力即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找法网提醒,抵押合同不属于强制执行公证对象,亦不具备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公证机关无权对抵押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
二、抵押合同的内容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3.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
4.抵押财产的价值;
5.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6.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
9.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三、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抵押合同的签订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1.抵押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2.抵押合同中可以约定房产权证等相关权利凭证由抵押权人妥善保管。
3.抵押标的的保险
抵押标的如果是房产、船舶等不动产,抵押合同当事可以约定对该标的投保,还可约定抵押人保证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争议情况,如果因前述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抵押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抵押费用
抵押合同可以明确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费用由谁承担,避免纠纷。
5.注意办理抵押标的登记手续
抵押的登记部门根据抵押标的性质有所不同。如,建筑物抵押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为登记部门,林木抵押的,登记部门是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