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虽然属于债券,但是又有股票的性质,这是上市公司发行的一种可以转换成股票的债券,是在二级市场交易的债券,在上市之后可能会遇到赎回的情况,比如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可转债已达赎回条件。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可转债已达赎回条件什么意思?
指的是可转债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简单来说就是上市公司即将对这批可转债强制赎回,虽然会支付本金跟利息,但是强赎的价格是较低的,通常只有103元左右。
如可转债转股期内,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的130%,发行公司就可以选择提前赎回债券。投资者可以在停止转股日期以及停止交易日期前,将可转债操作转股或卖出,否则上市公司将按可转债面值加利息进行强制赎回。
可转债强制赎回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1】IA:指当期应计利息;
【2】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3】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4】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最后提醒:可转债持有者应该尽量避免被强制赎回,毕竟这会造成自己利益的损失,再者是可转债被强制赎回时利息部分需要缴税,具体收费标准请以上市公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