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成立合同关系的要素
(资料图)
不成立合同关系的要素如下: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不成立和无效的区别
1.两者的法律含义不同;
2.两者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
3.两者形成的原因不同;
4.二者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同;
5.二者的保护性不同。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三、合同不成立的后果法律
合同不成立的后果法律:其不发生法律效力,合同的当事人因该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应该原物返还,无法原物返还的,要折价补偿给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