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的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
老人的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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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2.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情节恶劣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二、赡养义务从什么时候开始
赡养义务什么时间开始,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从一些相关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大概应该从什么时间开始进行赡养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十三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从上述规定,法律上是从60周岁成为老人,一般按此履行赡养。但是有的老人在60岁前就得病丧失劳动能力,此时,赡养义务人就应当提前履行赡养。
三、哪些情况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
3.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4.成年子女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
5.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仍在校就读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