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全日制用工社保怎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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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社保应当由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应当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找法网提醒,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未包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因素的,还应考虑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三、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用工有什么区别
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用工有下列区别:
1.工作时间不同;
2.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3.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4.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