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保补缴政策 世界快播
找法网| 2023-01-16 17:54:18

一、上海市社保补缴政策

上海市社保补缴政策如下:


【资料图】

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本市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15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本市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19号)规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缓缴期满后,可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足月)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规〔2022〕5号)规定,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补缴费款期限参照执行。

二、社保不足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吗

社保不足15年不可以一次性补缴。但是有三种情况,并且男性未低于65周岁,女性不大于60周岁的,可以补缴社保:

1.本地户口,在1961年-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青;

2.本地户口,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

3.本地城镇户口,曾经与过期、县镇级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

三、社保补缴可以补几个月

社保补缴可以补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若是在单位离职了6个月,社保断交了6个月,那么在补交社保时只能选择最近三个月的。找法网提醒您,社保补交还分为单位和个人。

1.单位补交社保:

重新上班后,要补交社保需要和用人单位的人事商量,让单位来为自己补交社保,缴纳费用由自己全部承担。

2.个人补交社保:

在单位离职后,自己就可以到社保局缴纳社保,个人社保包含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公积金、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工伤保险不可缴纳,必须有单位才可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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