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按合同履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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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合同履约的处理方法是当事人可以要求不履行合同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继承履行。
但对于非金钱债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采取继续履行的方式。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比如已属破产财产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特定的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的。这些都表明已不能继续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比如基于人身信赖关系产生的合同和提供服务的合同,包括委托、合伙、雇佣等基于信任关系的合同,以及表演等依赖于当事人的特殊技能的合同。
3.履行费用过高。即在经济上不合理,履行将导致与所获利益不平衡,或需耗费大量时间。比如船已沉没,如果打涝则拆船合同的履行费用过高,得不偿失。
4.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在这几种情况下,当事人只能采取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的方法予以补救。
二、合同履行的基本规则
合同履行的基本规则如下:
1.实际履行,即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的标的履行。
2.协作履行,即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中应相互协作,讲求诚实信用。
3.经济合理,即当事人履行债务时,要讲求经济效益,要从整体和国家的利益出发。
4.适当履行,即当事人应按照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全面、正确的履行债务,故又称全面履行或正确履行原则。
5.情势变更,即合同成立后至履行前、发生当事人在订约当时所预料不及的客观情况,致使按原合同履行显失公平时,当事人得不依原合同履行、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三、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至少应做到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至少应做到以下几点:
1.债务人不得履行自己已知有害于债权人的合同,于此种情形,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2.在以给付特定物为义务的合同中,债务人于交付物之前,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存该物;
3.在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预定条件履行时,债务人应及时通知债权人,以便双方协商处理合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