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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拘留可以提起国家赔偿吗
刑事拘留一般不可以提起国家赔偿。
正常情况下,不可以,除非是拘留超期,同时又是无罪的。
《国家赔偿法》第三章刑事赔偿;第一节赔偿范围;第十七条规定: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国家赔偿诉讼时效多久?
国家赔偿诉讼时效为两年。受害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
三、申请国家赔偿被驳回怎么办?
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驳回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找法网提醒您,对复议决定不服,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