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与借据有何区别
(资料图)
借条与借据没有太大的区别,二者都是表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债权凭证。但借据相对而言更正式,是个人或单位借用个人或公家的现金、财物时所写的凭证,而借条更广泛的应用于民间借贷。债务人偿清借款后,债权人一般应将借条交还债务人或当面撕毁,以此消灭借条中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借条与借款协议有区别吗
借条与借款协议有区别,区别如下:
1.借据与借款合同“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
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持有借款合同,不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生效),证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具体内容。 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据,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
2.借据与借款合同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
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虽然实践中有未明确的,但不等于不需要偿还。 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
三、借条上是否允许计算复利
借条上不允许计算复利。复利又称为“利滚利”,是指对利息的归还约定一定的期限,若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中未返还利息,则未返还的部分计入本金计算利息。
民间借贷的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会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下同)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找法网提醒,对于出借人将利息在本金中预先扣除也属于计算复利行为,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