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被执行人可以做公司股东吗
【资料图】
法院被执行人可以做公司股东,目前我国法律对被执行人成为公司股东并没有限制,但如果被执行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会被纳入失信名单,此时做股东会受到限制: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股东的分类
按不同的标准,股东可以分类如下:
1.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公司股东可以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2.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
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3.以获得股东资格时间和条件等来分,可分为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
创始股东是指为组织、设立公司、签署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一般股东指因出资、继承、接受赠与而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并因而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三、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
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如下几种:
1.货币出资。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
2.实物作价出资。实物作价出资方式是指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是以实物形态进行的,并且实物构成公司资产的主体。
3.工业产权出资。找法网提醒,用工业产权出资,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专利权和商标权,一类是专有技术,指的是制造工艺、材料配方及经营管理秘诀。
4.土地使用权出资。股东以土地出资入股,只能是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