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补偿款男方不给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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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补偿款男方不给应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履行义务,人民法院判决后男方仍不履行义务的,女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并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因此只能先起诉,然后依据判决书申请执行。找法网提醒,在执行过程中,究竟有无财产,要看具体情况,一是法院有办法查询其财产情况,二是法院会采取适当强制执行督促执行,三是确实暂无财产,则案件暂时无法执行,但发现对方有财产时,仍可以恢复执行,不会过期。
二、离婚协议书的生效要件
离婚协议书的生效要件如下:
1.双方具有离婚的合意。
2.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
3.夫妻双方必须是完全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
4.离婚协议对子女的抚养权、财产、债务等问题进行了合理性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离婚协议书赔偿女方后悔了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赔偿女方后悔了,根据二人所处的阶段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1.离婚登记后,对财产分割后悔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未离婚登记,对协议内容后悔
此时可以与对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或者变更协议,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应当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