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速讯:父母怎样立遗嘱
找法网| 2023-02-18 11:10:24

一、父母怎样立遗嘱

父母立遗嘱的方式如下:

1.写明遗嘱人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等信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接着写,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

(1)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某,下面就写明财产的详情。

(2)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另一个人(继承人的名字),照样也要写明财产详情,比如一辆车等。

(3)本遗嘱委托某某某为执行人。

3.遗嘱人签名。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二、有多份遗嘱时以哪份遗嘱为准

在多份遗嘱效力强弱一致的情况下,订立在后的遗嘱效力优于订立在前的遗嘱效力。当多份遗嘱存在冲突时,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有的遗嘱人因为种种原因,可能会立下多份遗嘱,且相互间的内容可能相互抵触。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考虑的因素是,这么多份遗嘱在形式和内容上是否都符合法定的条件,是否为有效遗嘱。

三、具备什么条件的遗嘱是有效的

找法网提醒您,具备下列条件的遗嘱是有效的:

1.立遗嘱人须有立遗嘱能力,也就是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系其真实意思表示;

3.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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