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票据承兑罪立案规定是什么 天天快播报
找法网| 2023-03-09 06:58:48

一、骗取票据承兑罪立案规定是什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骗取票据承兑罪立案规定如下:

1.以欺骗手段取得票据承兑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以欺骗手段取得票据承兑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票据承兑等的。

二、骗取票据承兑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骗取票据承兑罪既遂量刑标准如下:

1.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骗取票据承兑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找法网提醒您,骗取票据承兑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向银行申办贷款的过程中采取了欺骗手段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通常为贷款人;

4.主观方面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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