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找法网| 2023-04-01 13:01:38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效力的提前终结,往往是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无法预料的。

2.劳动合同的终止,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而失去效力。


(相关资料图)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合同的区别是:

1.时间不同:劳动合同终止通常是劳动合同目的实现之后的正常终结;劳动合同解除则是劳动关系提前终结;

2.事由不同:劳动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包括:劳动合同中的预先约定;基于客观事实或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丧失合同主体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解除的事由通常是双方或单方当事人依法作出的终结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

3.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终止的程序是当事人只需按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即可;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三类。

二、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能领失业金吗

找法网提醒您,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能领失业金,但要符合以下要件:

1.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求职要求;

2.已缴纳失业保险金十二个月以上;

3.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六十日之内前往办理领失业金手续的。

三、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

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

1.员工有犯罪行为,被追究违约责任的。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与制度。

3.员工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员工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通知后人不改正的。

5.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法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7.企业发生严重经营困难,需要裁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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