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铺被征收承租人能否拆迁补偿
商铺被征收承租人能有一定的补偿。商用房屋进行拆迁的,如果已经出租的,承租人是可以获得一定经济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征收补偿范围】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搬迁与临时安置】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是谁作出的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房屋征收补偿是否按照户籍补偿
对房屋征收的补偿不是基于户籍,而是基于被拆除的房屋。
房屋征收补偿是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因此补偿费应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确定。房屋征收补偿与人口或户籍无关。
房屋拆迁中还有安置补贴的概念。安置补贴根据人口或居住地发放。在集体土地上拆迁房屋,适用《土地管理法》。该法规定,根据人口或户口有安置补贴,即对于在被拆除房屋中有户口并有资格成为村民的人,给予一定的安置住房面积或宅基地面积或相应的货币安置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