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上诉人需要交诉讼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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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上诉人一般不需要交诉讼费的。上诉费用由上诉人预交,等到案件判决结果出来后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
找法网提示您,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诉书怎么写
上诉书的写法如下:
1.标题写上诉状,在当事人的位置写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信息;
2.写上诉的请求,写清楚是需要撤销原判还是需要全部改判或者是部分改判;
3.写上诉的理由;
4.最后是尾部和附项。
三、刑事案件的上诉期是多久
刑事案件的上诉期分为两种情形,分别是:
1.对于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为十日;
2.对于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限为五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