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机关受理后工伤后,鉴定结果什么时候出来
认定机关受理工伤认定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找法网提醒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有关材料。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未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依据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的材料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二、工伤认定都是需要什么材料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包括: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劳动关系证明,例如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登记证书或登记查询通知单;
6.死亡证明(职工死亡);
7.公安部门证明/其它相关证明(工作时间/场所,因工作职暴力伤害等意外伤害);
8.公安部门证明/相关部门证明(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9.医疗机构抢救证明(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10.民政部门/相关部门证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三、在我国工伤认定后如何赔偿
在我国工伤认定后赔偿标准规定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中: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