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拿到工伤认定书后怎么办
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如果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如果不做伤残鉴定的话,就可以去申请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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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二、工伤认定书下来后怎样赔付
找法网提醒您,关于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赔偿金的获取规定为:
1.工伤赔偿金一部分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有用人单位支付。
2.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性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资、福利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由单位支付;
4.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由单位支付;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基金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单位支付。
三、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以下材料:
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
2.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出具的查询证明;
5.其他要求的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