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能不能要精神损失费|天天观天下
找法网| 2023-05-05 17:10:50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车祸能不能要精神损失费

车祸可以要精神损失费。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残的,受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另外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要注意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是一种补偿性的,而不是等价性的,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亲属所受到的精神损害,从而起到抚慰作用。并且法律赋予法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赔偿数额灵活确定的权力。

二、车祸伤残需要赔偿哪些费用

车祸伤残需要赔偿的费用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理的必要费用。找法网提醒,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三、车祸后的理赔流程

车祸后的理赔流程包括了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在汽车保险公司内勤接到报案后,会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之后保险公司内勤会根据客户提供的汽车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确认保险标的再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然后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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