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既遂处罚标准如下:
行为人构成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既遂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行为人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虽未达到规定的立案的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的,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资料图】
《刑法》第一百三十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管制刀具如何认定
找法网提醒您,管制刀具认定标准是: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标准。
三、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携带上述物品;
2.行为人必须携带上述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进入公共交通工具。
对于情节显著轻微,携带数量很少,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则不宜认为构成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属行为犯,只要行为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入了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一达到情节严重,即可构成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其并不以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为构成必要。倘若发生其他后果,如爆炸、火灾等,则应依其主观的内容以他罪如爆炸罪、过失爆炸罪、放火罪、失火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等论处,非法携带的行为则不再单独构成其罪。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危害的是不特定人和物,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