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损害鉴定多久出结论
医疗损害鉴定30天出结论。
但在实际生活中,鉴定所需要的时间可能会久一些,因为这些都跟鉴定机构的案件数量,鉴定申请书提交的时间以及医疗事故损害的复杂程度等这些因素有着一定的关系的,司法鉴定的时间并不计算在诉讼时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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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二、医疗损害鉴定的程序
1.委托人向医学会提出委托;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申请方预交鉴定费用;
4.委托人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5.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
6.召开鉴定会;
7.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并发送给委托人。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三、对医疗损害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找法网提醒您,如果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