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诉讼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行政诉讼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另加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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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告主体资格的证明;
3.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递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受委托人为律师的,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
4.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书、处罚决定书、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的复议决定书、被行政处理行为的过程证据材料,及证明收到上述决定书日期的证据;
5.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
6.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7.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据。
二、提起行政诉讼应该注意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提起行政诉讼的注意事项是:
1.提起诉讼的原告必须是行政行为的行政相对人;
2.行政行为侵犯了行政相对人或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3.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4.选择明确的被告。
三、哪些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