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正单位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找法网| 2023-05-16 12:56:55

一、纯正单位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纯正单位犯罪的罪名有:

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2.逃汇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单位;

3.扰乱市场秩序罪特殊主体的有虚假广告罪、串通投标罪;

4.强迫职工劳动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

5.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有资格从事血液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6.私分罚没财物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具有罚没权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

7.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二、纯正单位犯罪怎么处理

纯正单位犯罪处理办法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的区别

找法网提醒,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的区别如下:

1.前者犯意只能产生于犯罪行为实施以前,后者犯意可以是在实施犯罪以前,也可以在实施犯罪过程中。

2.前者单位成员并非都有犯罪意图和犯罪行为,后者参加人都有犯罪意图和相应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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