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公款罪判几年
挪用公款罪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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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挪用公款罪犯罪主体是谁
挪用公款罪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
1.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挪用公款罪量刑数额为多大
挪用公款罪量刑数额标准是: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找法网提醒您,多次挪用公款不还的,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认定。挪用公款给其他个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对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