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有补偿金吗
离婚有补偿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分别财产制的限制。这种根据付出家务劳动的强度和时间、协助对方工作的多少来确定补偿数额,实际上就是将家务劳动和协助工作的价值货币化。
2.少付出义务一方因之获得的利益。获得的利益不仅包括有形的财产价值,如收入、购置的房产等,而且包括无形的可期待性利益,如文凭、执照、专业职称、尚未获得利益的知识产权等。
3.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经济能力。如果对方的经济能力无法达到受补偿方的要求,即使确定了高额的补偿数额,在实际操作中因为不能实现则没有任何意义。
二、离婚房产分割补偿计算方法
离婚房产分割补偿计算方法:
1 婚前购房,双方(包含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落在一人名下。
2.双方出资,落在二人名下,不考虑出资情况,一概平分。
3.一方出资,落在对方一人名下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才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4.一方出资,落在自己名下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给对方补偿款即可
5.一方父母出资的,房子在对方或双方名下; 对双方赠与,共同共有。
6.与子女婚后财产共同出资构成的首付款,那父母出资视为对方的赠与。
7.双方父母出资,房子在子女双方名下的,即便出资额不等,也是平分。
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时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