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具离婚证明需要带什么证件
开具离婚证明需要带下列证件:
(资料图)
1.证明自己身份的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
2.所持有结婚证;
3.夫妻两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4.夫妻两方自己一个人的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两张。
找法网提醒,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具有和行政机关办理的离婚证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也就无需再申请领取离婚证了。
二、离婚的一方财产分割怎么办
离婚的一方财产原则上无需分割。根据最新民法典的规定,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找法网提醒,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典》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
三、离婚的特殊保护
离婚的特殊保护是指在诉讼离婚中对现役军人和女方的特殊保护: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失的除外。这是对非军人一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以保护军人的利益,维护人民军队的稳定。现役军人是指具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军官和士兵,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和士兵,包括军队中的文职人员。
2.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请求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