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纠纷可以仲裁吗
行政纠纷不可以仲裁。
行政协议不可以约定仲裁。仲裁是平等的主体之间出现争议而采取的处理争议的方式,行政合同中双方不是平等的主体;对于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可以仲裁。
【资料图】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仲裁和民事仲裁的区别
行政仲裁和民事仲裁的区别如下:
1解决纠纷的机构性质不同,法院代表国家介入,当事人不可以选择法官,民间组织介入,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员。
2.审理及裁决公开与否不同,以公开审判为原则,审理及裁决原则上均不公开。
3.解决民事纠纷的范围不同,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合同纠纷以及其他涉及财产权益的纠纷。
三、行政仲裁机构有哪些
1.常设仲裁机构。常设仲裁机构有国际性的或区域性的,有全国性的,还有附设在特定行业内的专业性仲裁机构。它们都有一套机构和人员,负责组织和管理有关仲裁事务,可为仲裁的进行提供各种方便。找法网提醒您,所以大多数仲裁案件都被提交在常设仲裁机构进行审理。
2. 临时仲裁机构。它是由双方当事人指定仲裁员自行组成的一种仲裁庭,案件处理完毕即自动解散。
3. 专业性仲裁机构。附设在特定行业内的专业性仲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