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合同工被解除工作时是什么补偿
民法典中合同工被解除工作时是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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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劝退员工的,公司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公司违反法律规定单方面辞退员工的,公司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
3.因劳动者存在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被辞退的,没有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什么情况属于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属于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是不同的。
1.劳动合同的解除,主要指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到,但因为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决定不再继续劳动关系的情况。
2.劳动合同的终止,主要指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情况下,双方的权利义务自然终止的情况。
找法网提醒您,无论是解除还是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都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是否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