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算是工伤案件
以下算是工伤案件: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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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公司申请和个人申请有什么区别
1.申报时限不同。找法网提醒您,个人申报工伤的时限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单位申报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2.超期申报费用支付方不同。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举证责任不同。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三、工伤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1.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
3.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