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针对不同农业经营主体出台金融支持政策 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
农民日报| 2022-06-07 07:47:06

近日,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下称《通知》),针对小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不同的农业经营主体,出台了有针对性的金融支持政策。

针对小农户贷款难题,将开展“整村评级授信”,落实免抵押、免担保、利率优惠“两免一优”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农户匹配最高额度30万元、最长期限5年、最低利率执行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农户信用贷款,提升小农户授信和用信覆盖面。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将发放最高额度5万元、最长期限3年的“脱贫小额信用贷款”。

为支持适度规模家庭农场发展,全省农信系统将推进“家庭农场信贷直通车”,推广“农信快贷”,推进家庭农场“批量授信”,贷款额度最高300万元;复制推广“种植贷”产品模式,在还款方式、期限设置上与特色农业产业生长经营周期相配,额度最高200万元,期限最长10年,为家庭农场提供差异化信贷产品。

对于农民合作社,推广生猪“1+N”产业链、“川茶贷”“果蔬贷”等特色信贷产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支持农机具和大棚设施等依法合规抵押质押融资,丰富农民合作社融资模式。

在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方面,鼓励为集体经济组织匹配专属信贷产品,贷款授信额度最高500万元,信用方式最高100万元;贷款用于固定资产建设的期限最长10年,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最长为3年;利率最低执行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为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采用保证、抵押、质押等多种方式,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创新、基地及工厂建设、设施装备改造升级、信息化能力提升、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品牌培育等资金需求提供项目贷款,支持四川省种质资源中心库建设、市县现代种业园区发展、新型育种创新基地建设项目融资,授信额度最高达到项目总投资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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