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病不能继续工作社保怎么办?个人可以缴费哪些保险?随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患病不能继续工作的,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自己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如果不想缴费就暂时搁置。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我国法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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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处于遣散费状态。由于员工医保的时效性强,离职金超过三个月的,在此期间患病住院不能报销。如果遣散费在三个月以内,只要及时补缴,就可以享受医疗基金的报销待遇。
因此,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到社保部门变更缴费主体,即单位缴费改为个人缴费。
具体操作流程是到社保局办公大厅的医保窗口办理缴费主体变更。需要提交身份证、离职证明、社保卡,填写缴费主体变更申请表,然后到社保部门指定的银行开户,签订代扣协议。然后将代扣协议返回医疗保险窗口。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我国法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我国法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我国法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